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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意见完善文物系统性保护
来源:县域经济网 2026-08-04 18:28:46 作者:席兆平 编辑:常嘉琳 责任编辑:付曦地

文物系统性保护是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全要素统筹、全链条协同、全领域覆盖构建“大保护”格局,实现保护对象的全面性、保护方式的整体性、治理体系的系统性。‌‌7月31日,记者在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举行《山西省文物系统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近期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西省文物系统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将系统保护理念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这既贯彻落实了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现实要求和部署,也将山西文物系统性保护工作推向全国前列。

新闻发布会现场(席兆平 摄)

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长于振龙在会上通报,《实施意见》围绕5个方面出台24项配套举措,与以往侧重单项文物保护、专项工作部署的文件相比,核心亮点在于“系统性保护”的理念更加突出。文件制定11个市的文物系统性保护任务清单,从资源管理、保护提升、文物安全、科技创新、活化利用、保障措施6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到2030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全面排除,全省文物资源保存状况明显改善,文物系统性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设区的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重大险情排除率达100%,文物预防性保护规范化运行,文物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围绕阶段目标,山西将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大数据库,逐步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为实现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提供重要依据。聚焦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汾河、沁河、漳河、桑干河、滹沱河等流域,统筹推进文物资源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文化空间和文化廊道的整体保护。

协同治理层面,发挥山西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山西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常态化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打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物安全标准化建设等跨领域治理堵点;严格落实《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文明守望工程”,完善文物志愿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身文物保护工作。

在具体路径上,《实施意见》贯通文物本体、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保护体系。“点”上,紧盯世界文化遗产、39处国宝级文物、元代及元以前木结构古建筑等珍贵文物,做实日常巡查、修缮养护、安全防护基础工作,守住文物安全底线;“线”上,以长城、文物主题游径等线性遗产和文化廊道为核心,统筹沿线烽火台、关隘等周边文化资源,“串珠成链”实施整体保护;“面”上,立足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革命文物片区等成片文化空间,统筹区域内文物、风貌、生态一体化管控。与这一保护路径相衔接,将编制山西省“十五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2026—2030年)、山西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2026—2035年)、山西省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26—2035年)、“十五五”山西考古工作专项规划(2026—2030年)等,强化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

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还将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日常保养维护工作机制,探索符合山西实际的预防性保护路径;实施研究性保护工程,健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体系,加大古建修复传统工艺研究和人才技能培训,建立符合文物保护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的工作机制。

《山西省文物系统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是全国率先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专门聚焦文物系统性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对统筹全省文物工作具有重要引领、示范作用。山西将全面细化分解重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与工作标准,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实地督查,定期调度任务推进成效,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动文物系统性保护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记者 席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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