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以来,云南省楚雄市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各领域,持续夯实乡村治理法治根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以法治保障赋能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在产业振兴方面,楚雄市累计投入1.11亿元产业项目资金,建成农业产业项目235个,支持35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8522户脱贫户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发展肉牛、果蔬等特色产业,稳定实现产业增收。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05亿元,帮助4421户农户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等,户均年增收4300元。复制推广树苴乡肉牛“保底收购+按比分红”、东华镇枇杷“二次返利”等做法,16个乡镇(街道)构建起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农户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基地务工、入股分红等方式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目前全市有农业龙头企业138家,家庭农场8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784个,楚雄市兴蕴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获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
在人才振兴方面,楚雄市创新构建“课堂教学+基地实训+线上学习+后续跟踪”四段式培育模式,精准培育高素质农民1235人,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理事长、农业经理人占38%,参培学员累计带动农户户均增收2.3万元。投资231万元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建成科技示范基地8个、示范主体22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74人次。落实“头雁”项目,选送58名优秀人才赴中山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研修,学员返乡后累计新增产业投资1.2亿元,带动本地1800余人稳定就业。持续实施“八个一百”人才工程和“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回引优秀人才130名,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518名,全市乡村人才资源总量达6.14万人。建成48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实现154个村(社区)“彝乡英才、威楚英才”全覆盖。
在文化振兴方面,楚雄市常态化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戏曲进乡村300场次,惠及群众13.22万人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800余场次、服务群众6.5万人次。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实现全市文明乡镇创建率100%,文明村创建占比达98.37%。子午镇挖铜村创成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紫溪彝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市累计获评国家级道德模范7人、省级11人、州级56人、市级212人。
在生态振兴方面,楚雄市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改建农村卫生户厕67442座、公厕242座,农村户厕覆盖率稳定在96.88%以上。创新开展生态治理“秋风行动”,投入1.5亿元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全市行政村治理管控率达98.52%,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系,构建“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垃圾处置模式,镇区、自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达100%。累计打造美丽庭院3万余户、“三园”2.5万多个,创建省级绿美乡镇5个、省级绿美村庄6个,省州市级绿美村庄2036个。建成“千万工程”精品村24个、示范村14个、提升村630个、整治村1876个,打造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6条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在组织振兴方面,楚雄市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村级“大岗位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9个,建成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46个,选配258名干部进入乡镇(街道)班子,从基层一线提拔干部376名,培育农村后备干部522名。健全村级规范化治理体系,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创新推行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模式,实现13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完善“一约四会”运行机制,实现154个村(社区)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培育村级“法律明白人”1626名,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80场次,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4个。组建13355名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8477件。全域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实现16个乡镇(街道)、154个村(社区)、3150个自然村全覆盖,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持续保持100%。全市农村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记者 郑义 通讯员 徐远初 李美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