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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 乡村振兴更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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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4月29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项法案包括10章、74条规定,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等重要内容。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三农”工作的重心迎来了历史性的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未来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方向。而随着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正式施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提出要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有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是现代化建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战略,其他国家有过类似做法,例如日本的农村复兴运动和韩国的新村运动。”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教授吴殿廷说,我国传统文化的根脉在乡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也要靠乡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点在城市,难点在乡村”。他表示,我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从多个方面对乡村振兴提出了全面要求,旨在为我国乡村居民、乡村产业和乡村生态环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于制定和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现实意义,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基础,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兼具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功能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农业技术进步、农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颁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肯定了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和规范性要求。

“法案的颁布实施,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有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因此,农民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有可为。”任大鹏说,法案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内容,正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根本目标;而法案中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等规定,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亮点,不仅体现在整体部署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制度举措,更通过对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乡村治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生态经济研究室主任于法稳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将有助于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不再仅限于政治责任,而实现了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的统一”。

“改革开放之后,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特别是人为地隔断了种植业与养殖业之间的生态联系,一方面是化肥的高强度使用,另一方面是畜禽养殖废弃物成为污染源,从而导致了严重的面源污染,进而污染耕地土壤及地下水体,难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最终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于法稳认为,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的“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正是把种植业与养殖业相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上升到法律层面,将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模式,在改善耕地土壤质量的同时,提高农产品品质,保障消费者健康。

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面对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张琦说:“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其工作重点之一就是防止返贫和边缘人口出现新的绝对贫困。”他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正是将不断增进广大农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立法为农民稳定脱贫致富建立了安全屏障。

对于如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地实施,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能职责,结合制定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指导地方加快有关农业方面的特色立法,因地制宜配套制定乡村振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

“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执行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不仅仅是农业农村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吴殿廷认为,应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放眼长远地设定考核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

记者 徐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