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水利投融资改革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江鸿杰介绍,《指导意见》已于2026年4月20日经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9日印发实施。
江鸿杰表示,当前云南水利建设处于“十五五”关键期,资金需求巨大,传统财政投入难以为继,必须深化改革,变“盯着财政要钱”为“向市场要钱、向改革要钱、向存量要钱”。《指导意见》系统回答了“钱从哪来、怎么来、怎么用”的核心问题,标志着云南水利投融资从“政府单一投入”向“多元良性循环”加速转型。
《指导意见》构建了“六项机制+五条路径+六大工程+六大重点”的完整闭环体系。六项机制包括完善初始水权分配、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深化社会资本参与、健全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推行群众全程参与、拓展工程管护。五条路径以“收、租、抵、链、开”为核心,分类施策盘活存量水利资产。
在“六大工程”方面,云南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处长缪景柱逐一作了介绍。水源工程方面,全省已累计建成水库7337座、总库容1193亿立方米,“十五五”期间计划基本建成黑滩河、桃源、南瓜坪等大型水库。引调水工程方面,全省已累计建成12450件、设计年引水能力73.5亿立方米,“十五五”期间计划基本建成滇中引水一期工程。灌区工程方面,全省已建成各类灌区4388件、有效灌溉面积3393万亩,“十五五”期间计划基本建成腾冲、弥泸、石屏、大勐统河等大型灌区。城乡供水工程方面,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06%,“十五五”期间将全面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生态水利工程方面,“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7万平方公里,“十五五”期间将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泉水利用工程方面,“十五五”期间将统筹布局地热温泉康养产业集群,深挖泉水生态效益与经济附加值。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张娴介绍,2024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13单,总交易金额5076万元。其中马龙区、沾益区等5个小流域出让水土保持碳汇所有权,昆明市东川区补味沟小流域出让经果林经营权,昆明瑶冲河等生态清洁小流域出让水土保持生态旅游开发经营权,交易收益直接反哺项目区群众。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并积极探索“水保转换贷”。
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于健表示,“六项机制”中,在合理水价形成方面,将实行分级分类定价,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千吨万人以上城乡供水工程实行政府定价,末级渠系、小型灌区等实行政府指导价,高原特色农业产区等可采取协商定价,并建立每3年一评估、每5年一调整的动态调整机制。在社会资本参与方面,2026年3月31日全省水利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吸引106家企业、25家金融机构参会,推介217件优质项目,总投资1349亿元,现场签约金额突破300亿元。在工程管护方面,到“十五五”末基本实现全省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全覆盖。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胡聪雄介绍,水利工程确权登记是依法明确水利工程及其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权属关系。2026年3月,省水利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选取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普洱市思茅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5个地区开展不动产登记试点。下一步将建立“竣工即确权”机制,全面核查存量水利工程权属,分类推进确权登记,并深化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
发布会上,江鸿杰还介绍了贯彻实施安排:一是强化宣传解读,综合运用政策问答、一图读懂、案例解析等形式推动改革理念融入各级政府和经营主体认知;二是压实协同责任,由省水利厅牵头建立水利投融资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三是创新融资模式,持续推广“节水贷”“取水贷”“水保转化贷”等特色绿色金融产品,打造水利投融资改革云南样板。(记者 郑义)